贺云就笑,“没错,是轻松一点,可是你要知道雇主没有人性,过了没多久,因为体力上来,我就被卖家送到矿场里做苦力了。很苦,每天勉强吃得饱,饭食很差,还要夜以继日地挖矿,累到困极了想休息就会挨鞭子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天天如此,每个月没有工资,仅有一点点零用钱,连衣服也没有。因为条件恶劣,患病没得医治,生死由命。我卖身契上签的是五年劳务期,要等四年半后才能恢复自由身,忍无可忍,无需再忍,我就集结当时的矿工们,说动他们和我一起出手,干掉脾气暴戾的工头,逃了出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陆明珠吸一口气:“您不怕有人告密呀?人心最难测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贺云轻笑。

        确实有矿工想立功,但在他还没来得及告密的时候就被自己干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概是看出他骨子里的狠辣,许多矿工们没敢违抗他的命令,再加上大家都不想再忍受暗无天日的苦工生涯,就跟他一起干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逃出生天后,大部分人和他分开,觉得他不是好人,仅有小部分的年轻人跟着他。

        贺云并没有提及这些,只说:“我带人逃出去后离开当地,还是做苦工,但比挖矿轻松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什么继续做苦工?您那么聪明,还有魄力,不能找别的工作吗?”陆明珠先是不解随后反应过来,“是因为当时没有合法的身份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贺云颔首,“做苦工攒了些钱,又去码头做力工,还曾下海采珠,幸好那时候的世道比较混乱,很多人没有身份,所以我们在其中不算显眼,我靠卖掉一颗无意间得来的大珍珠获得第一桶金,也拥有了合法身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珍珠?”陆明珠惊叹,“您的经历真是太精彩了,后来呢?是不是靠第一桶金就发家致富,一路顺风顺水,直到成为南洋首富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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