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四爷就说了,“这个……可以再斟酌斟酌。看怎么能兼顾祖宗家法,又做到宽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得!那就是没定下来呗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议题先延后,除了这个,还有什么要改的吗?

        别人还没说话呢,皇后就又开口说了,“律法自来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。这一点是律法的基础!基础是什么呢?说透了,就是平等!得保证在律法面前,人和人做到最大程度上的平等,可对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话说的,也算对!

        大明律一改之前‘刑不上大夫’,这一点非要说是士大夫跟百姓在律法面前得一样,也勉强算是能拉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话一出,好像皇后说的都是祖宗家法里的东西。于是,这个最基本的基调,好像不认爷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连王子都与庶民同罪,那士人与庶民同罪不应该吗?

        应该!

        然后就听皇后又说,“既然人与人在律法面前得最大程度做到平等,那就得说两点。其一,不得用私刑对奴仆!不得随意打骂甚至于杖杀奴仆。若是主家犯了这样的罪,其罪不降等。其二,男女在律法面前,应平等。夫打妻等相关罪责,其罪不得降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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