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回家吗?”我问。
“回家。回家。”程兵迷迷糊糊地重复,跌跌撞撞地起来走出店门。外面的冷风并没让他清醒,他抓住我的手腕轻轻拽了拽,随后抬头看向我,眼角亮亮的。
“回家吧。”我说。
程兵的出租屋离酒吧不远,差不多一个半十字路口的距离,城中村旁边一个很老的小区,租的地下室,半扇窗透过来一点路灯的光。周围的环境是挺破烂,但是他的屋子意外收拾得还行,面积小,东西不多,但挺干净,占地面积最大的是一个白板,上面密密麻麻地标注着线索,中间被钉着的照片底下写了三个字“王二勇”。
“我追他追了五年了。”程兵突然说。走过来这些距离让他稍微醒了醒酒,口齿清楚多了。“我蹲牢蹲了九年,追凶追了五年。当年的兄弟们都不追了,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过了,可是我……”
程兵止住了不说,蹲在地上埋着头。
过了半晌他抬头看我。“我曾经觉得我能一直追下去……那兄弟俩都是畜生,糟蹋人家姑娘还不知悔改。我没后悔。”
他叹了口气。
其实我并不在意他追了多久的凶,也不在意他到底为什么这么执着和那个通缉犯是什么畜生。我低头看他,杂白的头发,发质并不好,毛毛糙糙的,像泛白的枯草。
我喜欢他这样。无助的,杂乱的,像路边没人要的狗。
我稍微用力地摸了摸他的头。退后两步坐在他的床上,我朝他伸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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